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第三方康复服务项目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日期:2018-07-25 浏览:2828
字号:
【大】【中】【小】
分享到:

经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1名第三方康复服务项目评估机构为市残联2017年实施的脑瘫等康复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康复项目评估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机构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服务内容:

(一)评估内容:

2017年市残联在机构实施的残疾儿童各康复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评估方法:

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采用不同的专业评估方法,包括听取报告、书面问卷、个别访谈、活动观察、查阅项目文件、项目报告及活动记录等。

(三)进度安排

分为准备阶段和评估阶段。2018年8月20日之前为准备阶段,8月20日至10月底到各项目点完成项目评估,并出具项目评估报告。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营业执照,即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国税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即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即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无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转账凭证或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提供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三、比选报名

(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上午10时30分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地点: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康教科;

(三)比选申请书一式三份(清楚载明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比选安排

(一)时间:2018年7月 31日上午10时;

(二)地点: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五、比选文件:

(一)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同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表。

(五)残联康复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五)其他开展康复评估的印证资料。

六、比选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履约能力强且总价低的综合中选方式。

(二)如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取消本次比选重新安排比选。

(三)中选人应在中选结果通知后7工作日内与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签订项目合同,逾期视为放弃由第二候选人中选。

七、评审组织

(一)评审小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人员除外。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当评审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办法。

八、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联系人:林玲、吴群。

(三)联系电话:0830-3110501

(四)联系地址:泸州市人民政府2号楼底楼市残联办公室

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25日